一、学分要求
哲学系所有硕士生,包括大陆学生、港澳台、留学生,均须完成40学分。具体方案见校内门户个人培养计划,也可参见下面的教学方案。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可以增补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
二、论文开题
第2学年末、最晚第3学年初必须进行论文开题,开题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开题表格从校内门户---个人信息内填写后下载,开题结束后尽快将表格交回教务办公室。
三、社会实践
60学时。要求至少有30学时为哲学系各部门服务。毕业时由系提供实习证明,方可毕业。
四、学位论文
7月毕业的学生,评审的论文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之前交系教务室(2本),答辩前将最终论文3本再交系教务室,答辩在5月底结束;1月毕业的学生每年在11月1日之前将评审论文送到系教务室(2本),答辩前将最终论文论文3本再交系教务室,答辩在12月前结束;毕业所有表格在校内门户中填写完整后打印;所有表格必须打印(不能手写),导师评语表格也必须打印,签字要求手签;不得折叠。
五、学籍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需要涉及的学籍管理事宜,请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事务办理指南》。其中学籍异动,需要在校内门户个人信息中办理复学、停学、延期等,个人的学籍信息可以随时通过校内门户---个人信息自行核对、自行修改。
六、培养计划
具体计划见校内门户的个人培养计划,也可参见下面的教学方案。可以在征得导师同意后于每学期的前两周内调整选课计划。
七、其它
更详细的规定请参看《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
附录:逻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
链接:校内门户; 研究生院文件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