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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编 申请学位博士生答辩审批流程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2 作者:

本说明来自《北京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指南》,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编,2014年4月。

  1. 核查学分完成情况,自查培养环节完成情况:按“学位审批材料 A、B”封面所列顺序依次排查,相关表格请从培养和学位管理系统中输出、打印,或咨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

  2. 博士论文应经导师审阅合格,出具指导教师评语,同意答辩;

  3. 登录校内门户网站登记自己的学位论文和科研论文等相关信息,并记下论文登记号;

  4. 按系里的要求准备供匿名评审的论文,由系里组织博士论文的匿名评审;

  5. 学位论文应按照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并通过校内门户网站 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论文电子版应为和纸质论文完全一致和纸质论文完全一致的单一文件,不得上传多个文件组成的压缩包(如果论文是多个独立文件组成的,可先生成PDF文件,然后再合并成一个)。论文上传后,如果进行了修改,在分会召开之前可以重新上传,即可覆盖原文件。如上传时遇到问题,可联系学位办公室(Email:huangzy@pku.edu.cn)。

  6. 将系统生成的登记号和一本侧面写有学号的学位论文提供给答辩秘书,供答辩秘书送审使用;

  7. 在系统中打印“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由论文作者和导师签字后,交给答辩秘书,用作博士毕业生的答辩审批档案材料;

  8. 匿名评审通过后,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全套材料,并送系教务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9. 学生系统可以查询教务办公室的审查进程和意见。审查结束后,教务办公室也会通过邮件告知。为避免邮件丢失带来的不便,博士生应主动查询;

  10. 形式审查通过后,报送系研究生负责人和分会负责人进行答辩审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11. 按系里的要求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