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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马丁?斯托克霍夫(Martin Stokhof)在我中心演讲

发布日期:2007-10-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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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马丁?斯托克霍夫(Martin Stokhof)在北京大学逻辑、语言与认知中心作题为“手还是锤子?论语义学中的形式语言和自然语言”的演讲。

 

Martin Stokhof教授在我中心讲演

 

2007 10 11 下午3:00-5:00,由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书生公司、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哲学系共同举办会议,邀请来自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的语言哲学教授Martin Stokhof做了题为“Hand or Hammer? On Formal and Natural Languages in Semantics”(“手还是锤子?论语义学中的形式语言和自然语言”)的演讲。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周北海教授主持。清华大学哲学系王路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叶峰教授、滔滔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刘晓力教授,以及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院校的研究生参加了会议。Martin Stokhof教 授所谈论的问题主要是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的关系的问题,他揭示了潜在于语法形式和逻辑形式的区分之中的两个基本假定,并且表明这些假定如何有助于形成一种 特殊的方法论,这些假定与语义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地位的关系。讲座后各位老师和研究生与教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既涉及如何理解语义学的基本假定的问题,又涉 及一些具体的自然语言语义学研究的例子。

Martin首 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重点谈了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的区别,认为自然语言就像我们的手一样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因此我们使用自然语言是完全透明的,而只有当 我们处于不能用自然语言表达我们的状态的时候,我们才意识到实际上自然语言和我们的思想是有距离的。形式语言不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它像锤子一样是我们使 用的工具。

关于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的关系,Martin区 别了三种观点:第一,把形式语言看作对自然语言的扩张,形式语言扩张了自然语言的表达力。我们定义一个形式语言来表达自然语言所不能表达的东西。第二种观 点就是把形式语言看作对自然语言的概念,原则上自然语言可以做的事情,形势语言能做得更好一些。第三,把形式语言看作对自然语言的改革,也就是说,自然语 言是有根本缺陷的,因此我们需要一种理想语言来克服这些缺陷。Martin进一步指出,第一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是理想论的,而第二种观点是实用论的。

Martin分析了雷格在《概念文字》中的观点。在雷格看来,自然语言缺乏他所需要的精确性,自然语言是有歧义的,因此导致我们无法做出逻辑区分,而这种逻辑区分对于判定论证的有效性是根本重要的。强调自然语言的区恰当性使格成为主张理想语言的哲学家,用形式语言代替自然语言不是为了方便,而是必要的。

理想论的观点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我们如何知道特定形式的表达式是不充分的?这里似乎有一个假定,即“可利用性假定”(“Availability Assumption”),也就是说,“思想/意义是可以独立于语言而达到的”。这就是雷格假定的东西,存在某种我们想要表达的东西,但是在自然语言中不能加以表达。实际上需要形式语言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这样一种形式语言与自然语言的关系是怎样的。在雷 格看来,自然语言与我们的内心精神过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自然语言导致误解,因此人类的心灵需要解放,而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我们如何能达到这种理想,我 们如何能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建立一种形式语言。答案依赖于可利用性假定:我们必须能期望纯形式的思想,把它与在某种候选的形式语言中给出的表达式相比较。

这样在雷格的立场中似乎有一种矛盾,即“可利用性假定与改革是不相容的”。要么我们可以独立于语言而达到思想,但是这样改革就是没有必要的,尽管可能有改进的地方。要么自然语言和思想的关系十分紧密以至于我们就不能陈述改革应该是什么样的。摆脱这种类似矛盾的情形是很简单的。Martin诉 诸维特根斯坦的想法,认为很显然自然语言不是使我们失败,而是我们是自然语言失败,因为我们对自然语言的运作缺少一种正确的看法。逻辑分析不是要构造一种 逻辑形式,而是要揭示一种已经有的逻辑形式,并且给出一种完全的表达。这样我们就有了第四种观点:自然语言是一种手段,它用来以一种并非直接透明的方式揭 示自然语言中内在的和完整的逻辑。

Martin揭示的另一个假定就是“决定性假定”(“Determinacy Assumption”),即“思想/意义是决定性的,先于它们在语言中的表达”。人们可以说可利用性假定是认识论的,因为它关心我们能知道的东西;而决定性是本体论的,因为它陈述某种我们所达到的东西的实质。

Martin还介绍了作为语言学的语义学。语言学关心对自然语言的经验研究,但实际上特定的哲学假定仍然起作用。Martin对 此作了详细分析,最后指出,语义学实际上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方法论,即我们可以使用一种合适的形式语言的语义学,借助自然语言到形式语言的翻译,具体说明自 然语言的意义。这里就隐含着可利用性假定,它在自然语言的意义和形式语言的意义方面都起作用。在说明翻译之前,我们必须要知道自然语言表达时的意义和形式 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因此,这样一种对意义的间接说明不是以自然语言的方式来说明。最后Martin得出的结论是,可利用性和决定性假定的结合导致使用形式语言给出自然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的想法。

最后Martin还简单讲述了种不同意义上的心理主义:第一种是断言语言竞争(包括语义竞争)乃是认知能力。第二种说法是说,语言学是关于语言竞争的一种描述性的和说明性的理论。Martin还探讨了这几种形式的心理主义所蕴含的东西,涉及到形式语义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地位问题。


发布时间:2007-10-11 06: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