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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刘明亚讲座报道:规约预设与规约隐含

发布日期:2011-11-0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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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约预设与规约隐含——
关于评价性副词的不同纬度的思考

预设与隐含是形式语言学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颇具争议和热门的研究话题,也是经典逻辑无法解释和描述的常见的语言现象。刘明亚研究员来自哥廷根大学英语系,其博士论文主要从规约预设和规约隐含这两个维度对英语和德语中的评价性副词进行细致的形式分析。

首先,报告介绍了语言学上对归于预设(CP)和规约隐含(CI)的区分,指出两者在四个方面的不同。第一,隐含是真值独立的,即一个句子与其隐含之间在真值上是不相关的,所以存在<1,0>,<1,1>,<01,>,<0,0>这样四种关系。第二,预设是一个句子恰当与否的背景或者说前条件,所以一个句子与其预设之间在真值上是相关的,不存在<1,0>,<0,0>这样的情况。第三,在元语言否定(metalinguistic negation)的意义上,规约预设会受其影响,且是可消除的;但是这不会对规约隐含产生任何影响。第四,规约预设中存在投射现象,即一个复杂句的预设可从其部分的预设中得到。这表明规约预设与规约隐含对一个句子的语义分析的影响是不同的,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它们各自的特性与作用。

报告进一步介绍了得到语言学界广大关注的Potts(2005)的关于意义本体的理论,指出一个句子的意义本体包括主要命题(at-issue content)和规约隐含两个层面。刘明亚研究院则进一步改进了Potts的理论,提出一个三维度的意义本体理论分析一个句子的主要命题、规约预设和规约隐含之间相互的关系。根据该理论可以给出一个语义形式分析结构之指出相互之间的真值关系,以及由下向上的处理过程。这里也考虑到truth-conditional和use-conditional这两个不同视角的不同影响,因为评价性副词的语义判断是与说话人的视角息息相关的。有的句子的存在命题内容和预设是相同的,有的是不同的,该理论都可以统一处理。另外,这一理论也分析了关于一个句子的隐含中包好预设的问题,目前,该理论关于预设方面的分析主要是就简单句而言的。对于复杂句的投射问题与句子的命题和规约隐含之间的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关于投射意义问题中对规约隐含和规约预设的处理十分复杂,目前有一些学者在进行相关研究,也是该理论进一步完善的一个方向。

这一报告展示了逻辑学与数学方法在形式语言学中的应用,也帮助逻辑学专业的师生更好地理解形式语义学的研究思路与方法,也为多学科交叉研究提供基点。另外,别的院系的学生如心理学和语言学的学生也积极参加了该活动。报告过程中,大家积极提问,气氛十分活跃。


(傅庆芳)


发布时间:2011-11-04 21:48:58